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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口危化品未报检,问题大吗?--泓邑危化品进口报关公司给您分析
点击:637    发布单位:www.hy-chemicals.com    发布时间: 2020/10/17

问:我公司从国外进口一批树脂酸锌,现由于未报检被海关调查,请问会被如何处罚?

答:可能被处以罚款。根据《危险化学品目录》(2015版),树脂酸锌(CAS号:9010-69-9)属于危险化学品,应当如实报检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》第十一条之规定,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,应当向报关地的商检机构报检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(2019年修订)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,进出口商品的收货人、发货人、代理报检企业或者出入境快件运营企业、报检人员不如实提供进出口商品的真实情况,取得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有关证单,或者对法定检验的进出口商品不予报检,逃避进出口商品检验的,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没收违法所得,并处商品货值金额5%以上20%以下罚款。因此,贵司未依法报检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,应当受到海关的处罚。
进口危化品未报检,问题大吗?--泓邑危化品进口报关公司给您分析""
泓邑危化品进口报关公司案例分析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》第十一条之规定,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,应当向报关地的商检机构报检。本案中,当事人进口货物中含有《危险化学品目录内》商品,相应商品未报检且未贴中文标签,属于违法行为,W海关可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予以处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