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青岛海关所属威海海关关员在对一批申报为“洗脸盆、瓷砖”等货物实施查验时,发现该票货物除集装箱门处采用瓷杯等货物封装外,其余货物全部为烟花爆竹,属于《危险货物品名表》列明的第1类危险货物(爆炸品)。该批烟花爆竹全部使用普通纸箱和塑编袋包装,通过伪报品名逃避海关监管,共计71吨。国家对烟花爆竹的运输、储存都有严格的规定,出口时必须使用符合要求的危险货物包装。以瞒报、伪报、夹藏等违法手段出口烟花爆竹,存在安全隐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