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【危险品报关查验】宁波海关在出口普货中查获危险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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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宁波海关所属梅山海关关员在对一批申报为“拉杆箱、拉杆箱配件”的货物实施现场查验时,发现集装箱内除箱门附近少量封门货物外,其余均为烟花爆竹。该批烟花爆竹全部使用普通纸箱和塑编袋包装,共计12.68吨。烟花属于《危险货物品名表》列明的第1类危险货物(爆炸品)。国家对烟花爆竹的运输、储存都有严格的规定,出口时必须使用符合要求的危险货物包装。以瞒报、伪报、夹藏等违法手段出口烟花爆竹,存在安全隐患。目前,上述货物已移交后续部门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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